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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包装木箱应符合SN/T0273-93《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的规定。在材料选择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树等力学性能相近的树种。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量不得超过25%。木材的含水量不超过20%。
主要受力构件和箱板1000mm范围内的死缝和活缝不应超过5个,不允许有腐烂、贯穿裂纹、皮夹、虫眼、霉变和钝边等缺陷。
工艺方面:箱板接缝严密,箱板组合平整无错位,布钉合理,加固带不少于2条,印刷清晰,字迹清晰,商检码印刷正确。
通过我国出口包装木箱检疫或检疫处理要求并颁发相关检疫证书的进口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巴西和欧盟(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成员国)。
以上就是出口包装木箱的材质要求,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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